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音乐学专业知识,能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、研究与表演以及音乐理论与应用的基本能力,使学生成为在艺术(文化)馆、中小学、社会音乐团体、科研单位以及出版社、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音乐学术研究、音乐编辑、音乐表演、音乐创作、音乐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。学制四年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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